意识形态的思考

中美意识形态带来机构体系运行模式的不同。

我国 中央集权,部委及银行为中央效力。 e.g. 央行担任政府的银行的职能

US 三权分立:1. 行政机关:总统+内阁; 立法机关:参议院;3. 司法:最高法院。法律成文需要总统提案,参议院通过。&& Fed 和 gov独立。

意识形态的区别本无对错,都是控制社会主体有效运行的方式。

但是意识形态之间有区别:

  1. 中央集权的形态有助于上对下的管理,集中统一控制管理。但是会面临公平与效率的平衡:1. 指令有对错,取决于上层的能力和目的。2. 指令在传达向下时会浪费大量社会资源。3. 需要社会整体服从,分支的声音和思想会造成更大的效率浪费。4. 依托高层的信誉和下层的服从,需要大量的“服从”教育,减少异端思想,提高巩固稳定思想或没有思想。本质上看是基于管理的平衡和稳定。
  2. 分立的形态使得社会有自主的思想。基于社会主体max utility的假设,促进社会竞争,让社会自己达成动态均衡状态。但是同样会有以下问题:1. 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必然会发生,因为意识形态本质上是在鼓励效率最大化,同时一定程度的放弃公平,所以不平等的到默许。2. 难以有social planner角色出现。3. dynamic equilibrium的体系可能会受极端冲击而崩塌。本质上是社会自我调节追求效率达到的平衡。

重复我的观点,意识形态本无对错,或者说就目前的社会研究难以分清对错。目前的国际矛盾也不是来源于意识形态的差异,而是来源于增长带来的对地位和利益的威胁。

虽然意识形态无对错,但是意识形态间的跳转意味着巨量的成本、摩擦、与体系机构等更新换代,同时还受制于历史文化因素考虑,意识形态无法跳转。因此,坚守自己所处的环境的意识形态,是为社会进步作出的最好的努力。

在我国,维持中央集权的意识形态是维持中国发展有效的方式,可以有自己的思想,但是不要制造发布意识形态间跳转的言论。我作为一个中国人,我坚定的热爱我的祖国,争取为我国发展作出贡献。